用車
企業的常見用車分為:總部用車、項目用車兩種。
總部用車需要先發起申請,待到領導批復同意后可以發起車輛借出申請,相關車輛管理人員即可按照借出單據進行車輛分配安排。車輛使用完成后,需要進行還車,填報車輛還車單。從而完成車輛借出歸還的全過程。
下圖為車輛借出單,需要填報車輛基本信息,用車基本情況(用車時間、出行人數、預計歸還日期),車輛里程信息等。
項目用車管理工作相對復雜,首先車輛分配給項目后,具體使用無需總部同意即可由項目部全權使用,故此不需要用車申請、只需要不同的使用人之間填報車輛交接單,并通過車輛油耗統計和工時統計功能,記錄車輛的油耗和工時變化,以便計入項目整體運營成本。
上圖為車輛交接單,填報清楚車輛往來詳情,以便記錄車輛的歷史使用記錄。
相關欄目: